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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9/2 13:18:44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

领队、教练员、裁判员会议的通知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职成〔20148文件精神,定于2014926下午1400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会议室召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第一次会议。确认是否参赛,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准时到会,同时按每队缴纳参赛会费1000元,保证金500元。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

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41031-11月2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田径场

举行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106.7cm)、400米栏(91.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84cm)、400米栏(76.2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六、参加办法

1.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校长审查同意,校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表上学校盖章),才有资格参加比赛。

未取得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或双重学籍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没收该单位保证金,并予以通报批评。(获得男、女前十六名的运动队,将进行运动员资格抽查,请各参赛单位互相监督,欢迎举报,举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并预交保证金500元,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退还保证金,并奖励500元)。

2.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3.各队每项限报2人,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竞赛参赛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5..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参赛,给予相应名次。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径赛200米及以上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比赛成绩录取名次(1%秒)。

3.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十六名参加决赛。

4.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十六名参加决赛,报名不足16人(含16人)的项目递减一人参加决赛。

5.无故弃权者,取消其后续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八、比赛名次

1.个人名次: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十六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前十六名,按3430282624222018161412108642加倍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报名不足16人(含16人)的项目则递减一名……余类推。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团体总分:男、女分别计算团体总分,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十六名;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破纪录及加分:凡在本届田径运动会上破一项运动会纪录者(包括接力项目)加5分,并颁发破运动会纪录证书。

九、奖励办法

1.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十六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奖牌。

2.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十六名运动队的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3.获得男、女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4.获得男、女优秀运动员的个人(各队推荐一名),颁发获奖证书。

5.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6.获得优秀裁判员的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

    ①各参赛单位于2014926下午1400参加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会议室召开的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第一次会议。同时确认是否参赛,各参赛单位按每队缴纳参赛会费1000元,保证金500元。

   ②各参赛单位报名表、运动员注册申请表于2014101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邮箱(cqzztx@163.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

联系人:吴彦哲  13637968787

2.报到

①各参赛单位20141031日下午1600前到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报到。参加1600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会议室召开的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第二次会议,16:30召开的技术会,1700召开的全体裁判员会议。

②各参赛单位必须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参赛     运动员进行体检,并对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③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应交各参赛单位安全预案、全体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运动员保险凭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校长签字和校医务室公章)。否则不予发放运动员参赛卡。

十一、仲裁、裁判员

1.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按每队选派一名参加裁判工作,并按要求参加裁判培训、学习。裁判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任领队,教练员。各参赛单位选派的裁判员比赛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不足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协商选调。

十二、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每人每天食、宿标准为120元人民币)。如需要食宿的单位,请自行与承办学校联系。

十三、其它

1.大会不举行开幕式,112下午16:00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会议室举行闭幕颁奖仪式。

2.比赛期间,要求各队服装整齐,精神面貌好,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大会纪律、强调安全,非临场比赛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3. 所有运动员需用跑鞋时,必须使用塑胶短钉。

4. 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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