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职成〔2014〕50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已于2014年11月7—9日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举行。为确保本届田径运动会竞赛秩序,市教委下发了《关于举办2014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渝教职成〔2014〕8号),对本届田径运动会运动员资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市教委同时在赛前领队和教练员会议上对运动员资格问题再次进行了强调。
总体上看,绝大多数中职学校认真执行有关要求,选派符合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本届田径运动会。但仍有少数中职学校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给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举报,经查,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分别有5名、1名参赛运动员为外援学生,不符合《关于举办2014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中对于运动员资格的要求。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竞赛管理,严肃竞赛纪律,保证各项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就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违规情况处理如下:
一、对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违反《关于举办2014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渝教职成〔2014〕8号)要求,组织不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本届田径运动会的行为,给予严肃批评并通报全市,责成两校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报市教委。
二、取消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在本届田径运动会中所有比赛项目的成绩和名次,并收回所获奖牌,对两校申报市级中职项目、评优评先暂停三年资格。
三、责成涪陵区教委督促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市教委。
四、责成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一中对违规参与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