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第六届田径运动会暨体质健康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
重庆教育管理学校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4日,重庆教育管理学校田径场。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五、竞赛项目
(一)学生体质健康大赛:
1、男子组(4项)
5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2、女子组(4项)
5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座(一分钟);
(二)学生第六届田径运动会:
1、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106.7cm)、400米栏(91.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84cm)、400米栏(76.2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六、参加办法
(一)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经校长审查同意,校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表上学校盖章),才有资格参加比赛。
未取得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学生或双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没收该单位保证金,并予以通报批评。(获得男、女前十六名的运动队,将进行运动员资格抽查,请各参赛单位互相监督,欢迎举报,举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并预交保证金500元,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退还保证金,并奖励500元)。
(二)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三)各队每项限报2人,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学生体质健康大赛男、女4项每人必需参加)。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竞赛参赛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参赛,给予相应名次。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径赛200米及以上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比赛成绩录取名次(1%秒)。
(三)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十六名参加决赛。
(四)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十六名参加决赛,报名不足16人(含16人)的项目递减一人参加决赛。
5.无故弃权者,取消其后续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五)学生体质健康大赛规则采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八、比赛名次
(一)个人名次: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十六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前十六名,按34、30、28、26、24、22、20、18、16、14、12、10、8、6、4、2加倍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报名不足16人(含16人)的项目则递减一名……余类推。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二)团体总分:男、女分别计算团体总分,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十六名;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破纪录及加分:凡在本届田径运动会上破一项运动会纪录者(包括接力项目)加5分,并颁发破运动会纪录证书。
(四)学生体质健康大赛;获得男、女全能(4个单项积分少者名次列前,即男、女4个单项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余类推******,如遇名次并列,平分得分,无下一名次)前十六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
九、奖励办法
(一)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十六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奖牌。
(二)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十六名代表队的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得男、女单项(学生体质健康大赛男、女全能)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四)获得男、女优秀运动员的个人(各队推荐一名),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六)获得优秀裁判员的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下午14:00参加在重庆教育管理会议室召开的2018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大赛暨第六届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第一次会议。同时确认是否参赛。各参赛单位报名表、运动员注册申请表于2018年10月24日前以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入口、报名流程见www.cqzztx.net首页链接,),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
联系人:吴彦哲 13637968787。
(二)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下午16:00前到重庆教育管理报到,并按各参赛单位每队缴纳参赛会费1000元,保证金500元。并参加2018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大赛暨第六届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第二次会议(16:00),技术会(16:30),全体裁判员会议(17:00)。
各参赛单位必须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参赛 运动员进行体检,并对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应交各参赛单位安全预案、全体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运动员保险凭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校长签字和校医务室公章)。否则不予发放运动员参赛卡。
十一、仲裁、裁判长、技术官员、裁判员
(一)仲裁、裁判长、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按每队选派一名参加裁判工作,并按要求参加裁判培训、学习。裁判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任领队,教练员。各参赛单位选派的裁判员比赛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不足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协商选调。
十二、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每人每天食、宿标准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食宿的单位,请自行与承办学校联系。
十三、其它
(一)大会不举行开幕式,于2018年11月4日下午16:00在重庆教育管理会议室举行闭幕颁奖仪式。
(二)比赛期间,要求各队服装整齐,精神面貌好,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大会纪律、强调安全,非临场比赛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所有运动员需用跑鞋时,必须使用塑胶短钉。
(四)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